关于印发学习《山东艺术学院制度汇编》(修订版)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《山东艺术学院制度汇编》(修订版)现已印发,请各单位、部门高度重视制度汇编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。要把《制度汇编》作为本单位部门的重要学习内容,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,并结合工作实际,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好、落实好。各单位、部门要对组织学习和加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总结,于学期末报学校发展规划处。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:fzghc2011 @163.com,纸质版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、盖章,送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(长清校区办公楼305房间)。
发展规划处
2022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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